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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推荐《疯批霸总捡回来的破碎天才画家》是作者“布柒”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迟慕风司南两位主角之间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不客气,刘先生,您早点休息!”K市某五星酒店,客气跟这位他负责陪行的游客告过别,迟慕风带好房门,一手拿着跌打油,一手伸进冲锋衣口袋拿出手机刚才旅行社主任说,负责陪行另一位游客的同事家里出了急事,这位游客得转交给他而这位游客的行程信息应该发到手机了修长指尖滑过屏幕,迟慕风认真看过信息后,利落迈开长腿随着他步子移动,温暖明亮的顶灯,在他白皙俊秀的脸上滑过忽强忽弱的光影,却荡漾不了他眼里那忧郁...
年关将至,康旅越发忙碌,迟慕风却终于闲了下来。
他最终还是辞了职,在那晚的三天后。
虽然那流氓傅先生让徐主任转告他,他不识抬举,但也没更多为难他。
康旅领导都劝他留下,他还是坚持递了辞呈。
虽然除那晚的事外,徐主任和其他领导同事对他还挺照顾,他也很感谢,但辞职不是他的一时冲动。
这职业他成绩不错,收入也可观,但,没人知道,与人交往对他来说是一种很大折磨。
而那一晚的遭遇,燃尽了他所有强挤笑容的耐心。
往后余生,他只想做个想冷脸便冷脸,想不说话便不说话的木头。
不过,
他也不是真闲着。
学习新技能,精进散打,每一天的时间都安排得满满当当,只待预订的房车回来,他便可以开始新人生。
活着很累,但好好活着是妈妈对他的期待,他不敢辜负,他足够大了,也会保护好自己!
这天下午,他正在家对着沙袋练拳,几乎从不会响的门被人敲响。
“当当当,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门刚打开,一道久违的顽皮笑声自带婉转腔调响起。
看到来人,迟慕风唇角牵了牵,
“温笛!你怎么来了?”
来人是之前在康旅的前同事,高大帅气,是真正的阳光大男孩,两人共事过一年。
迟慕风没有朋友,温笛可以算他半个朋友。
主要是因为温笛太热情,以前在康旅,上到总经理,下到看门大爷,只要是个能喘气的,温笛都能攀上交情。
他这冷疙瘩也在温笛交际圈。
对于温笛的开朗,迟慕风很羡慕,但温笛自一年前被黄导演看中,进入娱乐圈后,便一直没回来,这突然出现,他着实意外。
“专门回来看你啊!”
温笛说着,热情搂上他肩膀。
被搂住,迟慕风眉头皱了皱,不着痕迹拨开温笛的手,
“坐,我给你倒水!”
似是早习惯迟慕风如此疏远,温笛也不恼,摇头笑笑,将大袋零食放在茶几上,大咧咧在沙发上坐下来。
迟慕风去倒水,温笛偷瞄了他背影几眼,又嫌弃打量起他房间。
与他上一次来时几乎没变化,屋子简洁的可怕。
一张灰色沙发、一张茶几,一个沙袋,一个饮水机,一个鞋柜,便是客厅可见的全部陈设。
再加上这性冷淡的装修风格,沉闷的让他浑身难受。
迟慕风端水过来,温笛忍不住数落道:
“风风,不是我说你,你看看你这像活人住的地方吗,一点生气都没有!你能不能种点花花草草,摆点零食果盘啥的?”
“嗯,”
敷衍应一声,迟慕风将水递给他,在沙发另一侧坐下,岔开话题问道:
“你最近怎样?”
以前他应酬喝醉,温笛送他回来过一趟,后来这家伙有空了便会往他这跑。
虽然每次来都要这样唠叨他,还往他屋里带他说的花花草草、零食果盘,但以前温笛还是很喜欢往他这跑。
回想起来,有温笛在的那段时光,是他在康旅过的最舒适的时光。
只是可惜,自温笛离开后,虽然温笛也没少用微信和他联系,但他还是自动疏远了。
“黄导说我演技不错,接下来可以给我安排戏份多些的角色。”
简单回一句,温笛朝他靠近了些,明亮的眼中闪着光彩,
“风风,我听徐主任说你辞职了?”
“嗯!”
淡淡点个头,迟慕风拿起自己水杯抿了一口。
徐主任肯定不会和温笛说他离职的导火索,那种丢脸之事,他自己也不准备说。
大概是知道他脾气,温笛也没多问,反而更兴奋拉住他手笑道:
“太好了,那你这次可以和我去见黄导了吧,以后咱兄弟俩一起闯天下!”
迟慕风眉头皱了皱,抽回手摇头,
“那条路不适合我,我有新安排了。”
一年前黄导最先看中的是他,想引他进入演艺圈,可他自知吃不了那碗饭,推荐了一直有着明星梦的温笛。
温笛自身条件很不错,又高又帅,唱跳也很棒,半路出家现在已参演过好几部电影。
虽然都是小角色,但这发展也算漂亮的。
黄导当时就说,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让他拍戏,但到现在为止,他从没想过要踏足演艺圈。
听他如此说,温笛脸上兴奋肉眼可见垮了下去,
“风风,你到底担心什么,黄导老和我说,以你的气质、颜值,前路肯定比我好走,你咋就不肯试试呢?”
看他这着急模样,迟慕风难得的咧唇笑笑,
“我最想要的是自由,演艺圈给不了我自由。”
“哪有绝对的自由!”温笛不满白他一眼,“那你的新安排是什么?能让你自由?”
“去流浪!”
迟慕风点点头,目光远远投向窗外。
开着房车四处流浪,顺便做些短视频发布,这便是他接下来的新计划。
流浪,是他能想到的,最自由的生活方式。
从下午至傍晚,他们又聊了很多。
当然,基本是温笛在说,在数落他,他左耳进右耳出的陪着听。
温笛很不理解他的新计划,责怪他明明是老天追着喂饭吃的脸,却要将自己活成流浪汉。
可温笛不知道,对于他来说,容颜、天赋,老天是给的毫不吝啬,可那也是将他推入深渊的灾难。
天赋老天已经回收,至于这容颜,要不是怕动刀,他到宁愿自己平庸到丢进人堆就找不到。
腊月的天黑的很快,不到六点,华灯已初上,热热闹闹连成一片。
看迟慕风又在发呆,温笛晃了晃他胳膊,
“风风,今天我生日!你准备怎么给我庆祝。”
迟慕风愣了愣,讪笑着站起身来,
“走吧,我请你吃大餐,给你买蛋糕。”
现在他才想起,温笛上个月就反复跟他提过他生日是什么时候。
可惜,他除了工作,日子过的稀里糊涂,温笛这生日,他也早忘到九霄云外。
“吃什么大餐!”
温笛有些嗔怪看他一眼,却是开心的站起身来,拽着他胳膊笑道:
“走吧,去买菜,哥给你好好露一手!你这鬼屋也该有点烟火气。”
一小时后,
迟慕风被赶出了厨房。
斜倚在门框上看着忙忙碌碌还不断转头朝他说笑的温笛,迟慕风心中涌起丝丝暖意。
温笛的人生,大概就是他最羡慕的样子。
父慈母爱,从小在爱中无忧无虑长大。
现在的温笛也活得像个太阳,不光他自己活的恣意盎然,他身边的所有人也都能从他身上汲取温暖。
他曾经似乎也是这样的,只是,现在的他,就像一棵苟延残喘的枯树。
端着一看就让人流口水的大盘鸡走出来,见迟慕风又在发呆,温笛好笑的刮了刮他鼻子,
“又发呆,快来,我记得这菜你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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