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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瑶季明尘是《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落今朝”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她站在长长的队伍中,旁边跟着一个面色讨好的黄毛小伙:“姑奶奶,你把我的背包还给我呗……”温瑶没理他,没有表情地跟着队伍往前走。黄毛小伙也瘸着腿跟了一步:“我这包里真的没什么,里面的东西都不好吃,还有的过期了……”温瑶又咬了口面包,没吭声。黄毛小伙抓耳挠腮半天,眉头皱成了川字:“我已经饿了三天了,里边...
《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由落今朝所撰写,这是一个不一样的故事,也是一部现代言情、甜宠、幻想言情、全篇都是看点,很多人被里面的主角温瑶所吸引,目前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这本书最新章节第167章 像是一场,虚幻的梦,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目前已写318051字,书荒必入小说推荐!
作者大大,拜托拜托,女主千万不要圣母,一定要杀伐果决 要和男主一样啊,求求求,真的好喜欢这本书,女主重生后,她肯定要改变在末世生存的七年,他也肯定习惯了模式的一切,但是他还是有一些圣母,不过还在我接受的范围内,但是马上就超了,呜呜呜,不知道的,千万后面要把女主写的杀伐,果断一定要和男主一样。哇塞,我好喜欢男主啊
呜呜呜我现在发现好少啊想养肥再看可是又怕养肥之后剧情都不记得了怎么办[快哭了]
东州14区沦陷了?我秋志、无名大叔、贝晓朵呢?????
第99章 比起家人,爱侣或许更合适
第100章 我赌对了
第101章 我不一样
第102章 你们俩控制一下
第103章 自家伴侣认不出来?
通俗来说,就是这东西研究困难,成品珍贵,千百名优秀指挥官中,以及上十万名战队队员中,仅有那么极少数的几十人能有幸分得。
为了得到这个资格,大家挤破了头,完全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而在生存艰难,资源有限的末日,觉醒异能自然是越早越好,异能可以升级,越早就意味着越有优势,越有机会活到最后……
温瑶摸清这个事情后,就觉得还是得回训练营。
毕竟以这东西的稀罕程度,她不觉得季明尘挥挥手就能随便施舍给她。
他身居高位,权力固然大,但是在关键的决策面前,肯定还是得以大局为重。
没有知觉的腿养了两天,果然就如林医生所说的没事了,走路不成问题了,就是有些麻麻的感觉。
这天早饭过后,温瑶决定出去散散步,不料才出二楼电梯,就迎面撞上了季明尘。
男人身形修长,依旧是白衬衫配黑西裤,着装与平时没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是他今日手中拿了枝玫瑰花。
枝叶翠绿,花朵艳丽,衬得他白皙的皮肤愈发冷白,甚至那张本就俊美的容颜,都因此惊艳了许多。
温瑶以前从来不觉得“美”、“惊艳”、“绝色”这样的词汇能用来形容男人,直到她遇到了季明尘。
而且他身上的惊艳气质与男人本有的阳刚之气也丝毫不矛盾,他这样完美得挑不出瑕疵的脸,即便换个性别也依然罕世惊绝,整个人简直好看得雌雄莫辩。
出电梯的那瞬间,她愣是被这手持玫瑰花的男人给晃了下神。
季明尘见到温瑶,也稍有些意外,唇角勾起时稍稍弯腰,将手中的玫瑰花递给她:“这是想要去哪呢?”
温瑶手下意识接过了他递来的花:“出来散散步。”
季明尘:“那走吧。”
温瑶抬头:“去哪?”
季明尘笑着微微弯腰:“不是闷了想出去散散心?我陪你去。”
伴随着距离的凑近,鼻尖又被那股清冽的香气缠绕,这次不仅是草木清香,还掺杂了馥郁的玫瑰花香,两种香味混杂,意外地勾人心神。
“我……”温瑶莫名紧张,像被蛊惑了似的,想说的话戛然而止。
为了转移注意力,她问他:“你不是挺忙的吗?怎么今天有空……”
季明尘闻言语调慵懒:“真不巧了,今天刚好有空。”
出了高阔的古堡别墅大厅,季明尘和温瑶来到了一辆黑色轿车前。
站在车旁边的何风延看了眼手表,然后对上了来人的目光:“明长官,你拿到研究资料……”
话还未问完,季明尘便朝他眨了下眼:“何队长,今天天气不错,想一起出去走走吗?”
何风延的目光于是落到了季明尘旁边的温瑶身上,漂亮恬静的女孩身穿白裙,手拿玫瑰,气质温柔干净。
“……”很好,今天的正事又干不成了。
他看了眼浓云滚滚的天,也真不知道这天气哪里好,但碍于这人是明长官,他只能低头恭敬道:“……明长官只管吩咐便是。”
季明尘笑得很是温柔:“那就有劳何队长一起走走吧。”
在宽敞的后座落座后,季明尘问温瑶:“你想去哪?”
温瑶本来只打算在古堡别墅区散散步,全没想到这人还打算开车带她去兜风,不仅配了司机,还有助理同行。
对此,她其实也没意见,反正也没什么事。
港桥市东南西北四个大区,她去过的地方不过冰山一角,很多地方她都没有涉足过,去扩展下地图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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