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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小说《再见,小鱼》目前已经迎来尾声,本文是作者“大头辣”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程致小鱼儿的人设十分讨喜,主要内容讲述的是:窗外天气晴朗,可程致的内心却蒙着一层阴霾,看着窗外的晴空,他只觉得有些喘不上气猛吸一口气,感受到肺里又重新充盈着氧气,程致才在日记上郑重写下最后一句话:“为了家族的荣耀,我就是死又有何妨……作为程家的子孙,我绝不能当一个胆小鬼”程致刚合上日记,就得知父亲在前厅传他过去,说是有事要跟他商量去前厅的路上,他的心情有些复杂在程家三子之中,最精明能干的是哥哥,最受大家宠爱的是妹妹,而程致就是那个夹...
叶欢重生了!
当叶欢躺在病床上仰望着天花板时,他终于清晰地意识到这个问题。
自己的确重生了,重生在这个叫作“地球”的偏远星球上。
叶欢的灵魂很强大,轻易融合了地球上“叶欢”这个脑海中的记忆。
说实话,窝囊废叶欢见多了,但像这具身体原主人这么窝囊废的,叶欢还是第一次见。
原本的“叶欢”好歹也是个富家子弟,他老爹叶树仁更是叶家的领军人物,说起来这具身体的主人比一般的富二代牛逼多了。
可架不住这原本的“叶欢”花样作死,吃喝嫖赌,无恶不作,整个一个纨绔子弟。
关键是脑子还蠢,差不多等于弱智,在上层社会是个人尽皆知的笑话。
这下可好,他老爹叶树仁对他失望的透顶,给他送到清一城市,找了个媳妇儿就彻底不管他了,反正他也不止叶欢一个儿子。
“兄弟,你活得太窝囊,剩下的日子就让我替你翻身吧。”
叶欢悄悄地自语道,他虽然夺舍了这个人的身体,但内心没有丝毫的愧疚,因为叶欢本来不是什么好人。
叶欢嗜杀,在宇宙中纵横时,死在他手上的修士不计其数,被称为……杀神!
叶欢因为杀孽过多,体内形成了嗜血丹,修为大进,修为堪比不朽。
但也是这样,叶欢被嗜血丹影响了心智,疯狂杀孽,最终死于天劫!
不过最后还好嗜血丹救了他,在天劫之下硬生生包裹住他的灵魂,在地球上夺舍重生了。
叶欢闭上眼感受到体内的嗜血丹,那是一颗看上去普通的布满裂纹的暗红色珠子,此刻静静地悬浮在叶欢的脑海。
叶欢叹了口气,对嗜血丹他是又爱又恨,是它让叶欢修炼神速,成为无敌杀神的。
可同样,也是嗜血丹让叶欢迷失心智,只知道杀孽,最终被宇宙绞杀!
当然,最后也是嗜血丹救了叶欢!
所以,叶欢现在对自己体内的嗜血丹是爱恨交织。
“醒了?醒了就换上衣服,跟我走!”
个冰冷的声音响起,没有丝毫的感情。
叶欢转头一看,一个漂亮的女人站在病房门口,精致的面容带着一丝憔悴,即便是不施粉黛,也比电视上的女明星好看不少。
叶欢有这个女人的记忆,他的便宜媳妇儿……墨青语。
叶欢从原主人的记忆中知道两人的关系,自然知道以前的叶欢是怎样对待墨青语的,所以明白墨青语为什么会是这个态度。
墨青语嫁给叶欢的时候,叶欢已经……不行了!
可能是被酒精掏空了身体,也可能是被人下毒了,但叶欢那时候的确有难言之隐了!
娶这么漂亮一个媳妇儿什么都不能做,叶欢对她的态度可想而知,所以也不怪墨青语会这样的冷淡。
至于墨青语为什么会嫁给叶欢的这种货色就很简单了,叶家有钱有势,就这么简单。
叶欢也不多话,淡淡地看了墨青语一眼,就自己默默的换好衣服,跟在了墨青语的后面。
墨青语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两人在车上一句话没说,就回到了碧月山庄。
碧月山庄是清一城市不错的别墅区,这里的别墅是他老爹叶树仁给他买的,给他这套别墅后,也就再也没有管过他。
进了别墅,叶欢看到院子里空空如也,只剩下一些破败的花草和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
等墨青语开了门,叶欢走进门一看,才发现原来客厅里也是一副萧条,就一个普通的沙发,冰箱,和一个老式电视。
搜索了一下记忆,叶欢才知道这些东西已经被原来的叶欢卖了,为此不知道和墨青语吵过多少次。
叶欢心里顿时一阵无语,这兄弟也太窝囊了,这么可怜的富二代真是少见。
墨青语完全没有搭理叶欢的意思,自顾自上了二楼,她的卧室在二楼。
叶欢的卧室在一楼,不是原来的叶欢愿意这样,而是原来的叶欢被酒se彻底掏空身体后,发现和墨青语打架竟然占不到任何便宜……
叶欢也是无奈,他感受了一些这具身体,真的是好弱,虚弱到甚至一不小心就会死亡,不然也不会被已经残破不堪的嗜血丹带着他的灵魂夺舍了。
不行,真的好弱,叶欢觉得自己累了!
虽然没走几步路,但叶欢觉得自己现在好累了,没办法,他只好回自己的房间睡觉。
“这副身体也太弱了,不行,我得赶紧修炼恢复身体了。”
这是叶欢躺在床上最后的一个想法,他太虚弱了,要睡觉,修炼什么的都等睡醒了再说吧。
……
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叶欢终于睡舒服了,大脑清醒了一点,可是觉得肚子好饿啊!
是的,叶欢同学觉得自己要饿死了,真的要饿死了。
要是他一个堂堂的杀神,就这样被饿死的话,就成了宇宙中天大的笑话了。
他来到客厅打开冰箱,没想到里面什么都没有,连冷菜都没有剩一点。
他又来到二楼,想在墨青语的房间里找点钱,好去买一点吃的。
只是没想到墨青语的房间被反锁死了,叶欢也没办法打开,顿时心中一阵气馁。
心道这位兄弟到底做了什么孽啊,他自己的妻子这样防着他。
叶欢有这具身体以前的记忆,知道如果不是墨青语防着原来的叶欢,这个家早就被他败光了。
当然,这个家已经被叶欢败光了,以前的叶欢好吃懒做,全靠墨青语上班才能维持生活而已。
话说墨青语虽然讨厌叶欢,但一日三餐还是要保证叶欢的,这次居然一点剩菜都没给叶欢留。
叶欢无奈,只好出去看看,希望能找到一点吃的。
叶欢出了碧月山庄,朝着墨青语的公司走去,他想在路上看看有没有吃的,如果没有就只有去公司找墨青语了。
“青涩果,居然有青涩果!”
在路过碧津公园的时候,叶欢的眼睛露出了一丝兴奋,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到了这种低级灵果。
可惜,这棵青涩果树还没有完全成熟,里面蕴含的灵力并没有完全绽放。
叶欢数了一下,一共有17颗青涩果,他摘下了7颗,还剩10颗在树上。
他看了一下,剩下的青涩果树就快要成熟了,到时候他再服用,应该就能达到炼气初期,可以开始修炼了。
青涩果的灵力都蕴含在果核之内,叶欢把外面的皮肉的去掉,然后拿起青色的果核开始吃起来。
一丝丝灵力似有若无的进入叶欢的身体,没成熟的青涩果,本身就是最低级的灵果,灵力实在太少了。
不过,叶欢还是能够感受到自己的身体正在恢复。
他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身体机能都快被掏空了,居然连墨青语一个女人都打不过。
这时候是中午,在碧津公园门口来往的人不多,但也不少。
看着叶欢在一颗树下吃着野果,也是投来了怪异的眼神。
严格说来,叶欢还是蛮帅的,富家子弟,长得也算清秀,可惜被酒se掏空了身体。
大家看着一个长得还算帅气的小伙子,居然就站在树下吃野果,还只吃果核。
不少人悄悄摇摇头,可惜这么年轻的小伙子了,这么帅气居然是个神经病。
“咦,那好像是·····叶欢。他在干什么,是在吃野果吗?”
慕容小开是墨青语的表妹,和墨青语在一个公司,本来是出来买点东西,没想到看到了自己的表姐夫叶欢。
慕容小开对自己的表姐太同情了,被强制嫁给这么这个人,要是一般的纨绔少爷也就罢了,关键是还是个弱智。
她对自己这个表姐夫叶欢还是有一点了解的,不是纨绔,是傻,是蠢,吃喝嫖赌都是被人带着玩的。
本来以为他只是有点弱智,没想到蠢到了这种地步,居然在果园门口吃野果。
她想上去阻止叶欢,这样实在太丢人了,但想了想。还是先去通知表姐比较好。
叶欢吃得比较慢,因为果核比较硬,实在很难嚼碎。他还要一边吸收果核蕴含的灵力,虽然很少,但也一丝不能浪费。
墨青语听了慕容小开的话,连忙跑到公司旁边的碧津公园,没想到真的看到叶欢真的在这里吃野果。
她看见叶欢拿着一颗野果,小心翼翼的去除果肉,他拿着果核放进嘴里嚼起来,果核明显很硬,叶欢却吃得津津有味。
墨青语心头一堵,突然难受起来,叶欢虽然坏,但那是因为他笨,被周围的人带着干各种坏事。
尤其是最近几个月,叶欢的智商像是越来越低了,现在居然在路边吃起野果了。
实在有些太可怜了。
墨青语突然想起,自己中午忘了给叶欢做饭了,以前中午她都会给叶欢做饭的,因为这几天叶欢住院,她都是在公司食堂吃的,所以今天也忘了回家给他做饭了。
怪不得他会在外面吃野果,一定是太饿了,墨青语有些内疚,不管如何,这个人也是自己丈夫。
看着像疯子一样吃着野果的叶欢,墨青语的眼泪不经意就流了出来了。
叶欢的确有些可怜,她又何尝不是呢,嫁给了一个弱智,失去了真正的爱情,她又何尝不希望遇到一个真正宠爱自己的白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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