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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口碑小说《我重生回养姐和小混混私奔的那天》是作者“遇晚”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林语笙阿铭身边发生的故事迎来尾声,想要一睹为快的广大网友快快上车:我的养姐是天之骄女,养父母视若珍宝的掌上明珠。她长相漂亮,成绩优异,霸榜年级第一。可她为了跟校外的小混混谈恋爱,竟然想放弃高考。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养父母。后来,养姐如愿拿下高考状元,成为了一个事业有成的女强人。可她却联合养母一家,把我卖给了山里一个四十岁的油腻男人。我被困在大山里一辈子,直到死亡。养姐说她最向往的,就是拥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如果不是你,我就能永远和我的阿铭在一起,是你毁了我的一辈子。”再睁眼,我回到了他们准备私奔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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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会儿,我的房间门被敲响,林语笙轻轻推开门走了进来。
“夏夏,你睡了吗?”
我装作刚醒的样子,从床上爬起来,揉着眼睛,“姐,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林语笙见到我这副困倦的模样,松了一口气,“你刚刚应该没听到什么声音吧?”
我摇了摇头。
为了让我的话更有信服力,我故作不解的问道,“没有啊,今天回来写题太困了,就直接睡了。刚刚怎么了吗?”
林语笙开心的笑了,眉眼弯弯像小猫一样,“没什么事,你继续睡吧。”
说完,她又轻轻关上了门。
她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养父母的房间。
林语笙蹑手蹑脚的走进了养父母的房间。
此时两人正睡得正香,但养父母的睡眠一向很浅,有任何动静两人就会醒来。
林语笙放轻了脚步声,慢慢挪到房间的另一头,想在那的柜子里偷偷拿走书房的钥匙。
上一世,这些都没有发生,因为我听到两人的私奔计划后,将养父母叫醒,林语笙的计划被破坏。
现在,我悄悄在身后观察着林语笙的小动作,看她拿到想要的东西后,脸上露出的那抹得意笑容。
不出意外,一会儿她就会回房间收拾行李,去找方铭。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一夜未睡。
在听到林语笙拖着行李箱走的那一刻,我才放下心来,安心入睡。
走吧,这一次,我不会劝你一点。
上一世的苦,我已经吃够了,那些教训足以让我冷眼旁观,甚至是添油加醋,再加一把火。
“夏夏,快醒醒,你姐姐不见了,你有没有看到她?”
我被养母焦急的声音吵醒。
睁开眼睛就看到养母神色慌张的模样,她甚至连身上的睡衣都没来得及换。
养母平日里是个精致优雅的人,只有在遇到林语笙的事情上,她才会有这种慌神的时候。
我还很困,但又不得不装作惊讶的问道,“啊?你说姐姐怎么了?”
“会不会是去小区里跑步了呀?她一向起得很早。”
养母急得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她一向有数,不会这个点下去跑步的。”
“今天还有一场市里的物理竞赛啊,现在找不到她了,可怎么办啊?”
“打她的电话也是关机中。”
我连忙起床安慰她。
“妈,你先别急,姐姐说不定一会儿就回来了,我下去找找。”
这一次的物理竞赛对林语笙十分重要,在后来高考的时候,学校里冲出来另一匹黑马,高考分数竟超过了林语笙。
但因为物理竞赛上,林语笙拿到了第一名,她获得了额外的加分,才拿到了市高考状元,收到北清大学的抛来的橄榄枝。
但这次,她忙着和方铭私奔呢,说不定早已踏上了去远方的火车,怎么会顾及到这个小小的竞赛呢?
换好衣服后,我有模有样的下楼,在小区里逛了一圈又一圈。
林家的房子是栋别墅,在前院还带有一个小花园,我昨夜就是在那撞破了林语笙和方铭的计划。
住这一片区的人家,都非富即贵。
不乏有运动爱好者,常常六七点起来跑步,不远处还一个湖,林语笙以前也爱去那里跑步。
我兴奋的快步走到湖边,假装自己在找人。
但我知道,人早就跑远了。
我只是在激动,在兴奋,自己能有重来一世的机会,林语笙也和上一世的那个她一样,对方铭爱得要死。
逛了一会儿,呼吸了一下新鲜的空气,我又回到家里,面色慌张,“妈,怎么办,楼下也没找到姐姐。”
看了一眼时间,快要到八点了,早已错过了学校的早读课,我抓起书包就往外跑。
“妈,我知道姐在哪了,她肯定是去学校了,我去学校找她吧。”
司机开车送我到了学校。
看到这久违的校园环境,我不禁潸然泪下,泪流满面,那个小房间那么黑,那么暗,关了我一辈子。
张开双手,我感受到了一阵自由和青春的风。
林语笙,既然你能狠下心那么对我,这次也不要怪我了。
还有我的养父母,他们收养我的所有恩情,在他们和林语笙一同联合灌醉我,把我卖到山里的时候,全都一笔勾销了。
这一次,我为自己而活,我要活得精彩,摆脱他们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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