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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很多小说推荐,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巧娘》,这是“余十一”写的,人物世子花魁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我是靖安侯世子的通房丫鬟。世子夫人进门的第二天,就把我打得浑身是血,发卖到青楼。我成为花魁娘子,全京城的公子哥儿,都是我的入幕之宾。世子寻来,想要为我赎身,我朝他勾勾手指,露出脖子上的吻痕。“世子爷,想要与我春风一度,价钱可不低哦~”...
我与花妈妈约定好,给我七日的时间。
如果世子没有来接我,我便不再寻死,乖乖做百花楼的姑娘。
为了展示我的价值,我执笔,当场写下一副字,看得花妈妈双眼放光。
第七日。
我脸上的淤青消散了大半,花妈妈让我换上了新的衣裳,带我到了一处酒楼。
从窗户望下去,世子一身天青色直裰,长身玉立,凛凛不可犯。
而挽着他的手臂的,是一个身穿潜碧色广袖流仙裙,面容姣好,一派温文尔雅的世子夫人。
两人亲密无间,一双壁人。
我的嘴唇被咬破,口里满是腥甜,眼泪,不争气地模糊了我的视线。
愿此生,不复见。
似乎注意到我的视线,世子抬眸,往我的方向望了望。
我拉上窗户,把过往通通割断。
百花楼在京中不怎么出名,所接待的恩客,大多都是平民百姓,贩夫走卒。
我同花妈妈说,我定让百花楼,百花齐放,成为京中独一份。
百花楼闭楼七日。
再开之时,人们却发现,百花楼玩了新的花样。
整个百花楼,墙上贴满了字。
三步一对联,五步一首诗。
那字,大多为漂亮的簪花小楷,馆陶体,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百花齐放。
姑娘们不似往日那般衣着暴露,而是戴着面纱,随着清雅的琴音起舞。
不再与客人拼酒,以求得恩客打赏,而是行酒令,对对子。
百花楼,从俗,变成了雅,引得京中的文人们,纷纷前往。
不过三月,百花楼已经成为京中排得上号的花楼。
我成为了百花楼花魁娘子,忘忧姑娘,想得我亲自作陪,价钱不低。
京中的公子哥们,为了与我春风一度,一掷千金,打得头破血流。
我站在凭栏处,俯视着下方为了争我一晚而大打出手的公子们,笑得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
世子爷终究还是出现了。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他站在人群里,那么出挑,不管再远,都能一眼就认出他来。
几月不见,他清减了不少。
他抬头望向我,眼里写满了缱绻与沉痛。
我笑意吟吟,从容不迫,从楼梯,一步一步走下去。
“书意......”
他喃喃,想要上前拉我的手。
我顺势倚靠到一位公子怀中。
“刘公子,你可好些日子没来看忘忧了。”
刘公子揽住我的腰,“这不是,存了好久的银子,刚攒够,马不停蹄便赶来看姑娘了。”
我捂嘴轻笑,朝世子道:“世子爷,你可听见了?想要与我春风一度,价钱可不低哦~”
世子将身上所有的银票都掏了出来,还把从小就戴在身上的玉佩抵了,才从众位公子中胜出,成为我今日的恩客。
红烛摇曳。
他凝望着我,声音有些哽咽。
“书意,我寻了你许久......”
我当着他的面,脱了外衫,将发丝撩到耳后,露出脖子上的吻痕。
他忽然一顿,死死盯着我的脖子。
我淡淡一笑,倒了杯酒,红唇抿了一口,在杯沿上,印上唇印。
我拉起他的衣袖,顺势跌进他怀中,用印着红唇印的杯子,覆到他唇边。
他喉咙滑动,一杯酒入肚。
“书意,别......别这样......”
我从他怀中起身,薄纱抚过他的面颊,低低笑着。
“这样?世子爷说的是哪样?世子爷来百花楼,不就是来寻欢的吗?”
“我这样,世子爷不满意?”
他慌忙解释:“不......书意,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这里只有花魁娘子忘忧,世子爷想找什么书意,那可真不好意思了,这里没有那位书意姑娘。”
他沙哑着嗓音道:“书意,我......对不住你,你等我,我会给你赎身......”
我哈哈大笑,“世子爷,你要不要听听你说的什么话?你堂堂靖安侯府世子爷,给一个花楼姑娘赎身?哈哈哈哈!”
“赎身了,然后呢?是带回去做通房,做小妾,受人践踏呢,还是养在外头,做个见不得人的外室,日日望着世子爷偷偷摸摸来垂怜?”
“呵呵呵,这可是我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
他浑身颤抖,咬着牙,眼里尽是慌乱。
“书意,我知你怪我,那日,我没有护住你,我得知你被发卖,四处寻你,后来我才得知,你与花妈妈有七日之约,那日,我是被骗与林雪儿上街,我......”
我心中一阵钝痛。
究竟如何,还有什么意义吗?
我一手指覆在他的唇上,一手勾住他的腰带。
“世子爷,别说这些扫兴的话,你今日来寻欢,花了银子,难道不是来与我共度良宵的么......”
他把我推开,在我房中,喝了一夜的闷酒。
看吧,他虽然嘴上不说,也是嫌弃我脏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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